「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持續營運指引」資料敬請配合辦理
2022.12.20
各位會員好
依據嚴重特殊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下稱指揮中心)肺中指字第1113700545號及1113700582號函辦理。
1. 自本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「各機關(構)及事業單位因應COVID-19疫情之應變處置建議」。
2. 檢送指揮中心修訂之「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持續營運指引」資料(詳如附件),
提供參考敬請配合辦理,非常感謝!
upload/files/附件_-_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營運指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