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持續營運指引」資料敬請配合辦理

2022.12.20

各位會員好

依據嚴重特殊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下稱指揮中心)肺中指字第1113700545號及1113700582號函辦理。

1.   自本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「各機關(構)及事業單位因應COVID-19疫情之應變處置建議」。

2.   檢送指揮中心修訂之「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持續營運指引」資料(詳如附件),

      提供參考敬請配合辦理,非常感謝!

 

 

upload/files/附件_-_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營運指引.pdf